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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济宁出台养老保险补缴新政

发布日期:[2016-01-29]   
  1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,均以补缴时我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%为基数,按20%的比例,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。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,一次性缴清。(2623  X  20%  X 12  X 15 = 94428.00)
  2、男年满60周岁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,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,其退休时间为全部补缴费用到账之月,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次月起领取。
 
  如2014年12月31日已达到60周岁的男性参保人员,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94428元,补缴费用到账后下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,月领取标准为796元,加上年底1700元的取暖补贴,全年可领到11252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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